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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收到通知 政府要施做住家這一區的污水下水道工程後,整個區域的 民眾心情都不好, 只因為以往的法規,建商在蓋房子的時候 ,通常是緊鄰水溝 ,並將土地所有權狀內的法定空地蓋好後售給搞不清楚的購屋族,所以這次要求要有80公分的施作空間時, 其實戶外就是馬路的空地 ,然而因為建商加蓋的部分 並沒有 再次申請 建築物使用執照 ,土地也共有未分割,所以  算是”違建”,故而不但不能利用户外空間施工,也必需拆除 原本當作室內的一部分後才能施工,甚至鄰居有些房子,預計施工在兩片牆夾30cm空間 ,到時候兩邊都必需拆牆壁,拆地下室,以至於鄰居們怨聲四起。
即使是我們這麼擁護政府政策 的人,對於平白無故支出一筆巨款, 加上 將近兩年的麻煩 ,心情也是大受影響…… 更別說承辦人員 不甘莫名當 了豬八戒 ,因而口氣不好造成的紛爭了。

然而既然收到公部門的通知我們也就在2021年開始緊鑼密鼓的進行33年前因建商蓄意與自己對購屋過程無知而導致現下情況,進行近二年在各單位申請的過程。好不容易,一切在2022年8月終於等到政府願意賣這條蓋污水下水道的地給我們這7戶,算算每坪近28萬元,這時老鄰居們7、80歲的就打退堂鼓,仍在職場及退休後的也決定不買,也沒人有財力幫鄰居出600萬白送鄰居使用,以致於破局。而後我們又再重新申請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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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ten89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